《时间以外》-番外 罗布泊

说实话我还是头一回来到加利福尼亚,也是头一回看到了大海。我在地理书上看到的加利福尼亚州是一条冻住了的鱼,鳍僵硬着,收到了一起;鱼尾也僵硬着,无法摆动。书上的加州是平面的,我眼前翻滚的乳白色的浪花和深蓝色的海水,却是立体的,真实的。

 

我周围都是热情活泼的美国姑娘们,还有健壮高大的美国小伙子。时常会有年轻人向我走过来……当然都被阿尔弗雷德挡了回去。赶走了又一个前来搭讪的金发的小伙子,他的脸色很不好看:“真是没长眼睛。”

我忍不住就乐了,我当然知道他是在吃醋——这家伙是个醋坛子,现在还为我初恋不是他一事耿耿于怀。他扭过头来看我,满脸的委屈:“早知道就不带你来这儿了……那些年轻人真讨厌。”

 

我好笑地看着他,伸手揉了揉他乱蓬蓬的头发:“好了阿尔弗,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最爱你的,你知道。”一边说着,我踮起脚,趁他不注意凑过去亲了他一口,在他脸上印了个大红的唇印,“现在你满意了吗?”

阿尔弗雷德好像呆住了,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我发现他的手似乎在抖。见他这个傻样子,我玩心大起,正要再调戏他两句,结果突然身子一轻——这个混蛋,事先也不说一声,不知道我恐高吗!我紧紧搂着他的脖子,生怕这家伙一个激动松开了手,那我就完蛋了,这条我精心挑选的长裙也完蛋了。

 

“放我下来,不然今晚别想碰我了。”我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,“我恐高你又不是不知道。”

“我保证我绝对不会让你掉下去的!我可以对着太平洋发誓!”他信誓旦旦地说着,还拍了拍胸口以示决心,可我已经没心情看他了,因为这个混蛋居然松手了!我尖叫一声,也顾不得骂他了,我想我的这条新裙子一定完蛋了,我也得完蛋了。

 

我脸色发白地闭上眼睛,因为我以前从两米高的树上摔下来过,我现在脑子一片混乱,四肢也僵硬了,跟被冻上了一样。突然听不到风声了,我睁开眼睛,这才发现阿尔弗雷德一只手扶着我的腰,稳稳地抱着我,他甚至还在笑……我骂了一句“妈的”,狠狠瞪了一眼傻乐的阿尔弗雷德:“从今天起,这个月你都别想碰我了。”

“不是吧?”他极为夸张地惨叫了一声,立刻换上一副委屈的表情,“我真的有接住你啊!宝贝你就忍心让我独守空房吗?”

“别老偷用我的眼药水,要用自己买一瓶去。”我伸手狠掐了一下他的腰,在听到他的惨叫声后顿时通体舒泰,“好了,放我下来,不然这半年你都只能搂着你的游戏机睡觉。”

 

“好吧……”他耷拉着脑袋把我放了下来,脸上写满了失落,“我哪里比那个小白脸差了……真是的……”

听到“小白脸”三个字,我皱了皱眉:“阿尔弗雷德,你说什么?”

 

“啊,没有,我在比较哪家店的汉堡好吃。”阿尔弗雷德回过头来,咧开嘴,对我笑得很灿烂,“晚上我们去吃汉堡怎么样?中餐馆也行,我都听你的。”

看到他的那个笑容,我叹了口气,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后背。阿尔弗雷德死死地将我搂到怀里,我感觉我的腰都快被他勒断了,看来这家伙真的生气了。我知道他那个性子,但眼下这种情况,我也做不了什么。

 

“阿尔弗。”我重复着他的名字,“阿尔弗,那些东西,都过去了。”

“我知道。可我还是嫉妒。”

 

我摸了摸他软软的金发,他把我抱得更紧了。隔着他的肩膀,我看见了远处的银白色沙滩,一颗颗沙粒像是一粒粒银粉,在阳光里头闪闪亮亮的,漆黑的海水到了岸边,却成了明亮的蔚蓝色,其间夹带着浅绿,瞧着倒像一块儿宝石了。有海风吹了过来,风里裹挟着水汽,扑在脸上凉凉的,但也让我清醒了不少。我望着远处的大海,海洋深处是墨水一样的黑,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人,他就有一双这样的眼睛,比墨玉还漂亮的眼睛。

 

 

我和他认识是在我留学的头一年。作为一个黄种人,又出身中国,即使同学们对我很热情,我还是能看出来他们眼底的轻蔑。因着我刚来不久就收了一位篮球队长的队服和情书,我又成了姑娘们排挤的对象。

我并不想理那些人,所以我没什么朋友。我倒不在意这个,可姑娘们似乎认为这就是对我的最大的惩罚,她们常拿这事儿说笑,其实谁都能听出来她们讽刺的是我。对于这种幼稚的行为,我懒得搭理她们,毕竟狗咬我一口,我总不能再自降身价地咬回去。

 

好在学校后面有片林子,因着学生们忙于一天赶几个场子,和不同的人约会,林子里没什么人。里头都是枫树,火红的一片,远看就像一团烧起来的火焰。这儿是我的秘密基地,每天我都来这儿看书,见到那些枫树,我的心情会好很多。

 

那天我和往常一样来到了林子里,随手拿了本比砖头还厚的不知道叫什么名的书,我刚翻开第一页,差点没被密密麻麻的跟蚯蚓一样的文字闪瞎了眼睛,吓得我立刻合上了书——纯英文的小说,作者还很能唠叨。我这么想着,随手从一摞子大的小的厚的薄的书里抽出了一本书,打开一看,还是英文的,还是我看不懂的。

 

意识到这一点我差点没气疯。我啪的一下合上了书,随手把它扔到一边,做完了这些我才想起来这些书是从图书馆借来的,如果损坏了我可能要赔钱。想到这儿我后悔得不行,连忙把书捧起来,胡乱揉了几下后又把它扔了出去——赔就赔吧反正我吃得少,减肥。我自暴自弃地想着,抓起一本书,瞪着纸上一点点移动的灰色的文字,和它们大眼瞪小眼,当然我是大眼。

 

我长叹一口气,我想我的肺活量又有所提升了。这时我听到有窸窸窣窣的响动,接着我看到了一双黑皮鞋,样式极其古板的那种皮鞋,我差点以为我回到了过去在国中读书的日子,在午后的阳光和潮湿的青草香里想看就看想睡就睡,什么都不用管,惬意得不行。

 

 

“你好。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?”

 

普通话。是普通话。我一抬头,这下子是真的穿越了,穿越到了自己孤独地待在台湾求学的那几年。阳光是白的,头发是黑的;衬衫是白的,皮鞋是黑的。眼睛跟墨玉似的,光亮且有神;柠檬味的洗发水甜甜的,和枫糖浆一样甜甜的。他挎着黑色的单肩书包,站到了我跟前,清俊的模样让我想到了国中里的那些男孩子,只不过他们更稚嫩些罢了,远比不上他的成熟。

我的眼眶有点潮,其实他说什么我没怎么听清,只记得他说了普通话,还有一点闽南口音。

“恩。你坐。”

 

他和我聊了两句,从他话里我得知他姓林,叫林青竹,家在福建那边,去台湾探了几次亲,也到国中读过一阵子书。这让我们迅速熟稔起来,他说自己最喜欢读泰戈尔的诗,还跟我聊了一会儿那个印度来的有长长的白胡子的老头儿,但我一句也没听懂,虽说还达不到鸭子听雷那个地步,但也差不到哪儿去了。他笑的时候挺好看,用那种酸溜溜的言情小说的话来讲,那真是岁月都融化了。

 

聊了一会儿,他起身走了,说明天中午再来找我。我捏着他送我的一小包凤梨酥,决定去图书馆找找泰戈尔的诗集。

 

 

第二天他还真来了,手里拎了俩袋子,给了我一个。我拆开了袋子,里头装了几个小小的圆圆的包子,晶莹剔透的白玉似的皮儿裹着鲜嫩的馅儿,我忍不住用手戳了一下,包子皮儿陷下去了一点,很快又鼓了起来——里头装满了汁水。我咬了一口,顿时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——这包子做得太好吃了,皮儿也好,馅儿也好,和快餐一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,不,或者说根本没有可比性。我三下五除二把包子扫荡了个干净,吃完了才发现他才吃了两个……

“包子很好吃。在哪儿买的?”我轻咳了一声,试图掩饰自己的尴尬。

“谢谢。这是我自己做的,附近的中餐馆没几个正宗的。”

 

我听见树叶晃动的声响,和翻书的动静差不多,就在我身旁。

 

 

今天他没来。要放学的时候外头却下起了雨,教室里的人都没带伞,其中就包括我。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,刚好可以看到楼下的一把把伞,黑的,白的,蓝的,红的,紫的,黄的,跟花儿似的在雨里头旋转着,比路两边绿化带里种的花儿还鲜艳,成了一个雨天才有的彩色的世界。教室的门开了,所有人不约而同地看过去,门口站了一个中国人,拿着一把黑色的伞,脚上是黑皮鞋,身上是白衬衫,美国姑娘们兴奋地冲上前去,他却绕了过来,站到了我跟前,像几天前的那个午后一样。

 

“要不要一起走?再晚一点可能学校要锁门了。”他温声说着。

“嗯。谢谢你了。”

 

他撑开了伞,那把伞很大,我觉得就是四个人也能容下。他举着伞,我抱着书,他穿着黑皮鞋,我也穿着黑皮鞋,有水滴聚成股顺着伞骨流下,溅在我们脚边成了一颗颗碎珠子,每颗珠子里都有一个小小的彩色的世界,我可以看到。

我摸了摸封皮上烫金的几个英文单词,走在他身边,一路无言。

 

 

虽然他打伞送我回来,可我还是病倒了。我知道我身子骨弱,平时瞅着强健如牛怎么折腾都没事儿,一病倒就完蛋。我躺在学生公寓的床上,脑袋上搁着一条凉毛巾,恍惚间我感觉我好像飞起来了,至于飞到哪儿我也不知道,最后我又掉下去了,这直接把我吓醒了,我立刻窜了起来,一抬头看到我身边坐着林青竹,他手里还拿着一条毛巾。

 

“你先睡一觉,醒了烧就能退了。”他晃了晃手里的温度计,起身出去了。

 

我看着地板上拉长了的他的影子,耳边是哗哗的雨声,敲在玻璃上,敲在我的心头上,和前天的那场大雨一样。

 

 

林青竹的手艺非常好,特别好,好极了。

——我往嘴里扒饭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这句话。

结果因为一直在捯饬脑袋里那点儿为数不多的褒义词,我一口饭卡在了喉咙里,咳得我觉得我的肺都快出来了。

 

“慢点吃。还有很多。”

他拍了拍我的后背,倒了一杯水递给我。他身上有股甜味儿,我动了动鼻子,那好像是苹果味的洗发水。

 

——洗发水也这么甜吗?

我打算也去试试水果系列的洗发水。

 

 

我发现我开始喜欢读泰戈尔的诗了,那个白胡子的老头儿会讲很多故事,流水,花朵,青草,月亮,飞鸟……我看到了他眼中的世界,那是个小小的世界,太阳是紫色的,大地是金色的,风是蓝色的,海洋是白色的,那是个新的世界。我想我一定从哪儿看到过……对,我想起来了,是在林青竹的眼睛里,我在那儿看到过。

 

现在我对面坐着林青竹,他捧着一本英文小说,看得很认真。说实话我不喜欢看这种伤眼睛的东西,有这个闲工夫还不如去夜店跳个舞,那可是我的最爱。不过他看得挺专注的,我还是别打扰他了。

这样想着,我重新翻开了一本诗集。

 

 

今天有人向我表白了……我也没记住他叫什么,反正是很长的一串英文,我听着就头大。那个傻瓜在我楼下不知道在狼嚎什么,还带了一把吉他,我很怀疑待会儿是不是警察就要以“影响居民休息”为由把他请到局子里喝茶了。

说起表白,我想到前不久还有个金发碧眼的外校姑娘托我给林青竹送巧克力,她亲手做的。结果林青竹是个不解风情的,居然把巧克力掰成两半,他一半我一半,真是服了他了……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姑娘敢和他表白了。

 

不过这也没什么不好的,毕竟那巧克力味道还不错,虽然比不上他做的。

 

 

那个在我楼下狼嚎了一个多小时的傻瓜又来了,这次是大喊“I love you”,真的特别吵。我忍无可忍,干脆一盆冷水泼了出去,接着外头没动静了。

 

“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在公寓区吵什么吵!你再喊我找警察了!”

我端着洗脸盆,心情糟糕得很。

 

“哎别找警察啊!亲爱的你听我说,我叫阿尔弗雷德·f·琼斯,如果我是罗密欧你就是我唯一的朱丽叶……等一下我这就走,朱丽叶你等我回来!”

见我端起了脸盆,他惨叫一声,忙不迭地遁了。

 

“谁他妈是你的朱丽叶……”

我想我现在的表情一定很狰狞。那什么琼斯,老娘记住你了,明天送你一盆辣椒水让你爽上天。

 

 

不知不觉我和林青竹认识有一年多了,跟阿尔弗雷德也算是熟了……虽然我实在不想承认这个事实。这天我去超市买了一袋子蔬菜,正巧路上遇到了林青竹,他便帮我拿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着话。

 

“你跟琼斯很熟?”他突然这么问道。

“算不上,”我连忙摆手,“我一点都不像承认我认识他……跑到我家楼下鬼哭狼嚎最后被警察请进了局子,也不知道喝了几杯茶。”

 

听了这话,他嘴角露出一点笑影,但很快又消失得无影无踪,我怀疑我可能是看错了。我手里提着一小袋葡萄,这是我买回去打算做葡萄干的,没有果脯的留学之旅对我来说犹如地狱。

 

“对了,我想和你说件事儿。”

他忽然停下了脚步,于是我也跟着停了下来,离他一步之遥。

 

“我要回中国了。后天的机票。”

我手中的一袋葡萄落了地。我已经无暇顾及有这些葡萄能不能吃了,现在我大脑一片空白,他的尾音成了轰鸣,震得我快崩溃了。

 

 

“阿尔弗雷德,我答应了。”

阿尔弗雷德眨了眨眼睛,问道:“亲爱的你答应了什么?”

 

“当你的女朋友。”看到他的傻样子,我不由得哈哈大笑,“不过你听不见的话就算了,反正想当我男朋友的人能填满整个马里亚纳海沟。”

 

“我听见了!我听见了!”他嗖的一下窜了过来,欣喜若狂地抱着我转了三圈,把我吓得尖叫连连,“好了现在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明天我们就去结婚!hero要给你准备一场让全世界的姑娘都羡慕的婚礼!要在海边举行,还要有好多好多的玫瑰!对还有婚纱……”

他兴奋地跟我说着婚礼,我低下头,摸了摸腕上的檀木手串,那些木珠子上刻着的,是芍药花。

 

 

林青竹走的那天是个雨天。我去送他时特意多带了一把伞,到了机场才发现他早就带好了伞,就是那把黑色的大伞。

我看着他手中的伞,久久说不出话来。他看到了我,往我这边走了两步。像初见时一样,他挎着黑色的单肩书包,就那么站到了我跟前。衬衫是白的,领带是黑的;腕表是白的,皮鞋是黑的。他那双墨玉似的眼睛明亮且有神,样貌清俊,在雨里头站着,倒真像个神仙了;和初见时一样。

 

 

“林青竹,”我喊他的名字,“回中国了记得给我打个电话,话费我掏。”

“不了。”他摇摇头,“我的电话号可能要换。有新号码了我再告诉你。”

 

我愣在原地。见我蹲了下来,他回过头,向我这边跑过来:“你怎么了?着凉了吗?我送你回去……”

“飞机要起飞了。”我按住他的手,“昨天没下雨。”

 

林青竹有些尴尬地松开手,坐也不是,站也不是。我从口袋里摸出一串木珠子来,那是我自己做的,用檀木雕了好几天才鼓捣出个能看的。我用拇指捻着一粒檀木珠,有什么东西硌得我手疼,末了我才想起那是几朵芍药花,从木头里长出来的花骨朵儿。

 

“这个送你了。”我把手串扔给他,双手插兜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,“我自己做的。”

 

他好像说了什么,但我没听见。我想应该是“谢谢”一类的话……毕竟他在某方面简直是个白痴。

 

 

走了一半的路我还是没忍住,脑袋一拧,伸长了脖子往后看,灰色移动着的人群里已经没了他,或者是我眼神儿不好没认出来。我哼着歌儿穿梭在机场的人潮里,我是逆流,不过没人看我,这让我沮丧极了。

 

他走了。回中国了。

我深吸一口气,感觉眼眶已经潮了。

 

 

阿尔弗雷德向我求婚了。这个傻瓜在我楼下狼嚎了一个多小时,最后我被他烦得没办法了把门打开让他进来,结果我刚一开门,就被玫瑰花淹没了——他居然用车装玫瑰花……这也太浪费了……当然重点是,其实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玫瑰。

 

“你跑来干什么?”我扬了扬眉,故意装作没听到他的告白,“你再吵下去我可要叫警察了。”

“噢亲爱的,他们不会管这个,你相信我。”阿尔弗雷德从车里钻出来,一路小跑来到我跟前,手里还抱着一大把红玫瑰,把他的脸都挡住了,“hero可是在很正经的向你求婚,你真的不考虑一下?我已经搞定了所有可能会阻拦我们的人。”

 

“得了吧你。”我翻了个白眼,“趁我心情好赶快回去吧,我得睡了。”

“不你听我说。我真的是很认真地向你求婚。”阿尔弗雷德拉着我的手,天知道他是怎么又抱着花又拽住我的,“我也知道我不算什么合格的丈夫,我很幼稚,在某些方面还很小气,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,如果是你的话,我的卡你随便刷,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,你要去珠穆朗玛峰,去富士山,去乞力马扎罗山,我陪你一起去,你要相信我有这个能力,我已经健身了大半年,你要是喜欢的话我们可以来一次极限运动的蜜月……”

 

没等他说完,我抽开手,打掉他手里的玫瑰花:“阿尔弗雷德,不得不承认虽然你的求婚方式很俗,但你成功了。小伙子干得不错,再接再厉。”

我捧着他的脸,在左右两颊各留了一个唇印,接着便笑起来:“走了,今晚我下厨,包馄饨。不过你要是喜欢肯德基的话也可以回去吃,自己选吧。”说完我就回去了,也不管他在后面急得大叫,我一边笑一边进了屋,感觉心情好了不少。

 

似乎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
 

 

后来阿尔弗雷德真的实现了他的承诺:卡都给了我,虽然我没怎么用过。登上珠穆朗玛峰的那天是个晴天,青藏高原上的阳光特别好,偶尔有一片云也是薄薄的几近于透明的,跟纱似的在蓝天里打着旋儿,像吃饱了的鱼翻着肚皮,慢悠悠地从天这边儿踱过去,再从天那边儿踱过来。我脚下踩着珠穆朗玛峰顶终年不化的冰雪,白茫茫干净的一片,是纯色的,干净得都在反光。我呼吸着干而冷的空气,那里头有高原雪山的冷香,我吸了一口就精神振奋,脑子清醒了不少。阿尔弗雷德站在我身后搂着我的腰,我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别乱动,他果然就没动过。

 

这时候我想起他和我说的要陪我登上世界最高峰,他果然做到了。其实和他就这么过着也没什么不好,只是我一直不愿承认罢了。

 

 

“你爱的人不一定是适合你的人;适合你的人是值得你去爱的。可千万别走了她的路啊……”

 

我突然想到了母亲和我说的话。很久以前她还没走,在午后的阳光里,她一头乌黑浓密的美发从肩头垂下,我躺在她怀里听她给我讲故事,她会讲很多有意思的故事,不过讲得最多的还是关于她和父亲的故事。那时候我看见她淡粉色的唇会弯起来,梨涡含着笑,两颊上透出荷花似的粉红;眼睛明亮得好似天上的星星,眼底有柔软的光,看起来幸福极了。这时我就会问她:

“爸爸对你有多好?”

“可好了呢,他记得我最喜欢吃的糕点,走了一上午才找到糕点铺在哪里,然后揣着几包点心回来找我……”

母亲笑起来,一下一下理着我的头发。

 

“妈妈你总说爸爸长得好看,对你又体贴,那当时岂不是有很多人喜欢爸爸?”

我问到这里,母亲忽然就变了脸色,她的手颤抖起来,我有些仓惶,脸也白了,瑟缩着低下头在想如何跟母亲道歉。母亲摸摸我的头,低声说着:“……自然是有许多小姐的,她们个个儿也都漂亮又大方……还有菡……”

 

“什么?”

“……你还小……总之你要记得,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……”

 

她搂紧了我,我能感觉到母亲在发抖。

 

 

适合的才是最好的。

我想着这句话,一抬头看到了远处蔚蓝的大海与银白色的沙滩,这时我才想起来我今天来了加利福尼亚度假。我拉住阿尔弗雷德的手,轻声说:“好了阿尔弗,我们去吃烧烤怎么样?”

他点了点头,总算是松开了我,却握紧了我的手。我知道他是被刺激到了,也不好说什么,只是跟着他往前走,我记得前面有一个烧烤摊,那个摊主的手艺很不错。

 

——Goodbye,my first love.

我也得有新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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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2017.04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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