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像往常一样,从公司出来后,蹬着车子径自奔回了我的家——不对,那不能称之为家,顶多算是一个出租屋罢了。
现在已是五月份,路两边热闹得很,有个妇女推着自己的小车,大声吆喝着“关东煮”几个字,我也侧过头看了一眼,发现那是个关东煮的摊子,用细细长长的牙签串了肉丸子、烤肠、肉排一类的东西,牙签浸在汤汁里,那些汤看上去煮了很久,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儿,红彤彤油汪汪的,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,我甚至已经闻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。
她这么一喊,果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,有几个小女孩围住了她的摊子,抢着给她递钱,生怕慢了一点自己想吃的都被别人拿走了。那位妇女见状,顿时笑开了花,一边兴高采烈地数着钱一边给孩子们拿关东煮,见他们吃得开心,我也停了车子,决定去买一串尝尝。
见我这个大人来了,孩子们主动往旁边挪了挪,让我能过去挑选食物。我拣了一串丸子和一根烤肠,正要带走,老板娘却拦下了我。我回过头去,老板娘有些窘迫地摆了摆手:“你这样带回去……不行的,我给你打包一下。”
我放下它们,等着老板娘给我打包完。
她的动作很利索,两手布满了茧子,但裸露出来的半截手臂却是白净的,这时我才注意到,她长得也好,只不过被头巾包着,很少有人会注意到。
她让我想起了一个人。我接过袋子,随口问了一句:“你不是北京人吧。”
老板娘抬头看我,半晌,她点了点头。
“听你说话像广东的。你怎么会来北京?八十年代后广东那种沿海的最吃香,北京算是内地。”
“我孩子在这儿念书,我老公原来也是这儿的。”她指了指前方,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,火红的快要烧起来的夕阳落在人行道那些孩子们的身上,他们是淡红色的,树叶也是淡红色的,镶了一道金边。
从广东来的。
我骑着自行车,突然意识到我打包的关东煮已经冷透了。
我到家的时候,已经六点多了。我把口袋里的关东煮拿出来,扔到锅里热一下,冰箱里还有昨天的剩菜——地三鲜,还有一小碟圆葱炒鸡蛋。电饭煲里的饭早在中午就蒸好了,只需要热一下就可以吃了。
我坐在沙发上,竖起耳朵听着厨房里的动静。
——免得到时候又糊了锅。事实上糊锅的事儿也不是一回两回了,在她走了之后,我第一次尝试做饭,结果因为盐放多了,我不得不喝了几瓶水——尽管这样,半夜我还是渴醒了,我没开灯,光着脚在客厅里找水杯,正要喊她帮我开灯,喊了几遍灯屋子依旧是黑漆漆的,我这才想起来,她已经走了好多天了。
于是我不得不自己摸索着去开灯,好不容易摸到了开关,又不小心摔了一跤,手臂撞到身后的花瓶,丁零当啷地碎了一地,我感觉手臂有点疼,一摸黏糊糊湿漉漉的,开了灯才发现大臂被划了个口子,很长的一道,现在还能摸到伤疤。因为这事儿,夏天我从来不穿短袖,生怕被人瞧见了手臂上的疤痕。
我是很怕人嘲笑的,因为我特好面子,为了面子什么都不顾,大夏天的身上被捂出痱子来也不肯穿清凉的短袖——我怕有人看到那疤痕并以此来笑话我……这种事又不是没有过,所以我特别怕,导致我现在都适应了长袖,穿短袖反而觉得冷。我摸着左臂上那道长长的伤疤,想象着别人看到它后的反应——十有八九是笑话我吧。我叹息着,放下袖子,听厨房的动静,锅快开了。
我起身走到厨房,揭了锅盖——菜熟了,饭也熟了,可以吃饭了。我打开橱柜门,下意识地取了两个碗,又拿了两双筷子,盛了饭放到对面——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我已经盛好了,不多不少,正好半碗——她吃饭一次只吃半碗。我最终还是把在那半碗放旁边摆了一双筷子,把为数不多的炒鸡蛋也摆到对面——她喜欢吃鸡蛋。
做完这些,我才坐了下来,往嘴里扒饭。我在地三鲜里翻来翻去,好不容易翻到一块茄子,连忙夹了起来,放到对面的那个碗里,直到我看见那半碗饭和原来一样,炒鸡蛋也和原来一样,我拿筷子的手抖了抖,那块茄子就那么掉到了桌子上。
我盯着那块茄子,突然觉得失了胃口。
她是个好妻子。
和我不同,她有爱她的父母,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,而且是独生女。她还是大学生,从好大学出来的,走到哪儿都有人抢着要,身后跟了一票的爱慕者。
可她却选了我这个穷小子,和话本里一样,富贵人家的小姐选了酸秀才——尽管我连酸秀才都不是。
我做梦也没想到,这戏剧性的一幕会发生在我身上。
她家在广东,靠近澳门那边的,我们认识是因为我和她刚好要买同一箱苹果。我是拜访亲戚用的,换个水果也行,所以我就把那箱苹果让给了她。她对我说了句“谢谢”,我回头再看时,她已经不见了。
一次偶遇,我没放在心上。直到第二天,我在公司里看到了她,黑色的长马尾,白色的衬衫,黑色的外套,白色的过膝裙,还有光亮的黑色高跟鞋。她看到了我,友好地向我打招呼,表示了对我让出那箱苹果的感谢。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因为这是我头一次和女孩子交谈,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,稀里糊涂地就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给了她,当然,我也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。
不过看着她的笑容,我突然觉得,就这么把个人信息给出去也什么不好的。
我开始期待明天。
第二天我看到了她,在我去公司的路上。她换了一身银灰色的西装套裙,手里拿着精致的银色小手包,好像还化了妆,看上去更漂亮了。她主动和我打了招呼,问道:“你也是一个人?”
我低下头,不敢看她的眼睛:“……嗯,我在附近租的房子。”
“要不要一起走?我刚来这儿,谁也不认识。”
我几乎不敢相信——说真的我还是头一回感受到别人对我的善意。我抬起头来看她,她也在看我,而她背后是太阳,温暖的太阳。
我用力点了点头,她顿时笑了起来,走在了我的身边:“那一起走吧,王澳。”
她长得好,性子也好,刚来公司不久,就收到了男同事的情书和花。
回来时她抱着那束花,看样子还挺高兴的。我盯着她,确切的说是盯着那束花:“你喜欢花?”
“当然了,女孩子都喜欢花。”她碰了碰还沾着水滴的花瓣,有些遗憾地感慨了一句,“要是莲花就更好了。”
莲花?
我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,决定周末去花店看看有没有莲花的花束。
花店老板拒绝了我,他说莲花根本不可能扎成花束。
我还不死心,最后他实在没耐心了,把我赶了出去。
我跑了一遍能找到的花店,可我却是连莲花的影子都没看着。无奈之下,我只得淘了个发夹回来,深蓝色的,镶了一团团或大或小的水钻,在阳光下如同星海一般深邃,有美丽的光芒折射出来——不过我看中它只是因为那些水钻排列的形状像一朵莲花。这枚发夹很贵,花了我不少工资,算得上我出生以来的第一次高消费了。
她生日那天,我送上了我的礼物,一枚发夹。本来我还是有点儿底气的,但看到那摆了一桌子的礼物我就沉不住气了,待看清楚那都是什么价位的我脸更挂不住了。和那些礼物一比,我送的发夹简直就是地摊货。
我送完了礼物,沮丧地掉头就走,却被她叫住了。我回过头,突然愣住了——她居然把那枚发夹戴在了头上!我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,她笑了,笑得温柔极了:“谢谢你,我很喜欢。我真的很喜欢。”
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,我吻了她,她也吻了我。
幸运女神,真的来到了我的身边。
我们结婚了,去海边拍了婚纱照。她的父母极力反对,她一声不吭地抛下了他们,毅然跟着我留在了北京。
我很愧疚,我觉得我对不起她——本来她能嫁个更好的男人,可她偏偏选了我这么个穷光蛋。当我向她表达歉意时,她一巴掌拍在我的大臂上,笑骂道:“呆子!钱可以再赚,你就一个,你说我选谁!”
我被她拍傻了,好半天才反应过来,她却已经跑了出去。我摸着刚才被她拍的地方,傻乐着追了出去。
她想要个孩子。
我也想,看见别人家的小孩儿,我羡慕极了。我和她去了医院一趟,没想到这么一查,医生告诉我,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。
我如遭雷击,我不敢想象她知道这事儿后会是什么反应。我神情恍惚地走了出去,我看到了她,她在小声地哭。见我出来了,她连忙擦了擦脸,换上笑容,这一幕看得我心酸极了。我走过去抱住了她,她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后背:“没关系的,我们回家吧。”
我把她按在怀里,医院里的人来来往往,时不时有人对我们指指点点,露出异样的目光。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,我只想抱着她,一直抱着——我知道,这是我最后一次抱她了。
她值得更好的。
我和她吵架了。
说白了还是我找茬,我故意高声叫嚷着她放盐放多了,她和我吵了两句,最后摔门而去。我望着紧闭的大门,只是沉默,也只能沉默。
我往我身上喷了香水,女人用的那种,香味特别浓。
她闻到了,但她什么都不说,我知道她不信。我买了一本地摊上卖的三流言情小说,把里头的句子抄下来,写了一封我看了都直反胃的情书。我把它藏在一摞书下面,为了能让她注意到,我没全盖上,留了一部分露在外面。
她应该能看到吧。
我这么想着,又往身上喷了不少香水。
她终于向我提出了离婚。
虽然早有心理准备,可当我看到那一纸离婚协议书时,我的胸口还是一阵绞痛。
她的态度很平静,我低着头,不敢去看她。
“濠镜,我们离婚吧。”她说,“现在民政局还没下班。”
我闭上眼睛,点了点头。
我又来到了民政局,只不过,这次是离婚。
我捏着那个薄薄的离婚证,好像被人剜掉了心脏,空荡荡的,说不出的酸楚。
她穿着银灰色的长裙,我走在后头,看着她的背影。我现在才注意到,她的双手已经布满了茧子,脊背也不再挺直着,连身子都单薄得很,好像风一吹就会倒下。我很想上前抱住她,但我看着手里的离婚证,终究还是没上前一步。
她走得很快,把我落得远远的,像初见时一样。
她要走了。
她走的时候是早晨,没有太阳,只有乌云,黑压压的一片,让人透不过气来。我去送她,她也没拒绝,只是自己提着行李箱,说什么也不肯让我拿。
我跟在她身后转,她今天把头发扎了起来,黑色的长马尾随着她的脚步一摇一晃的,恍惚间我看到了过去,那时我二十八岁,她二十三岁,有大把大把的光阴。
我买了五个苹果,挑了最大最圆的那个,用小刀削了皮递给她。她接了苹果,刚咬了一口,火车来了,她连忙起身,匆匆忙忙地跑了过去,我也跟在她身后跑,跑得比她还快,不知道估计还以为是我要坐火车。
火车停了下来,乘客们很多,都想先上车,导致乘警忙得团团转。她挤在队伍里,我好像看到有什么东西掉了,但是隔着那么多人,我也说不清是谁掉的,也没在意这个。
过了一会儿,站台里已经没几个乘客了,我跑到离她最近的位置——只有三分钟了。我看着她,她也看着我,她头上戴了一枚发夹,深蓝色的镶有水钻的发夹,我觉得眼熟,却想不起来了。
“你回去吧。”她突然出声,“今天有雨,你没带伞,被淋到了会感冒的。药箱子在床头柜从上往下数的第三个抽屉里,第四个抽屉里还有一个小本,你如果有什么东西找不到了可以看看那个小本,上面有记录。”
她说完这些,火车启动了,我追着火车往前跑,突然脚下一个踉跄,我重重跌在站台的水泥地面上,石子擦破了我的手,火辣辣的疼。我顾不得疼痛,连滚带爬好不容易起来了,火车只留给我一个灰色的背影。
我低头去找绊倒我的罪魁祸首,那是一颗去了皮的苹果,圆滚滚水灵灵的,只咬了一口,还是很新的,却已经泥泞不堪。我蹲下来去捡那颗苹果,不料,我这么一碰,它却咕噜噜地转了起来,接着便掉了下去,滚落到站台下的火车道,回到了大地里。
我慢慢站了起来,现在已经看不见火车了,远处有云飘了过来,是和天空一样的灰色。
有那么一瞬间,我想变成一朵云,跟着她飘到她遥远的家乡。
但那是不可能的。
我走了回去,天上开始下雨,一开始是小雨,后来变成大雨。我在雨里走,走得很慢,衣服都湿透了,可我浑然不知。
路太长了。我感慨着,也不跑,仍然只是慢慢地往前走。
我已经没力气跑了。
她叫王莲镜,是我的第一个妻子,也是最后一个妻子。
甚至我的名字,都是根据她改的。
我有个长兄,叫王耀。王耀年轻时那会儿跟一个苏联人跑了,当时单位里不知道是谁捅破了这事儿,结果把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吓跑了,因为她难以接受自己会有个断袖的夫家人。我倒是没什么,可我的同事们不这么想,以至于我快三十了了还是个孤家寡人,但我后来遇到了她,我最爱的妻子。
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。我往嘴里大口大口地灌着酒,心里难受得不行。我没办法不去想她,我想了她好多年了,可我听人说,她又嫁人了,嫁的还是个本科毕业的有工作的大学生,对她特别好。
这我就放心了,有人照顾她,她想必也会很幸福吧。
我随手打开了电视,电视里在放歌,好像是粤语的。一听粤语,我来了精神,酒也不喝了,只盯着电视。
听清了歌词,我就愣了。
是张学友和汤宝如合唱的《相思风雨中》。
——她曾经教我的歌。
我扔掉了酒瓶子,任它在我脚边摔成碎片。
我就这么没出息地哭了,像是要把这一辈子的眼泪都流个干干净净。
“纷飞各天涯,
但愿他日重逢,
夜漫漫路上珍重。
寒夜里霜雪飘时,
但愿花亦艳红,
别后路上珍重。”